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拟购买房产并签署〈房产买卖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聘请了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拟购置的相关资产进行了评估,转让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定价客观、公允,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拟购买房产并签署《房产买卖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曾小青徐杨季献华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