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2月7日以电话通知、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在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宪法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希民先生为北大荒宝泉岭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孙希民先生为关联人,董事长孙宪法先生作为孙希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关于民和股份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