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通过对王利平先生、王君平先生、戴国平先生、杨远先生、黄琼女士、任杭中先生、蒋岳祥先生、徐虹女士、杨华军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上述9名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王利平先生、王君平先生、戴国平先生、杨远先生、黄琼女士、任杭中先生、蒋岳祥先生、徐虹女士、杨华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制定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方案是根据本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效益制定的,津贴方案合理。董事会关于上述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衍修、章勇敏、杨华军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