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会议所涉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行为,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对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于平、潘传奇
2023年2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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