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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高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8

关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23】第0097号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情况说明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公司关于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自2022年10月1日起。

(二)变更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本公司对公路及桥梁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预计残值为零;对无形资产当中的收费路桥特许经营权采用工作量法在收费路桥经营期限内进行摊销。根据本公司《会计政策》中关于“对实际车流量与预测车流量的差异,公司每三年将根据实际车流量重新预测剩余期限的总车流量,并调整以后年度每单位车流量应计提的折旧额(摊销额),以保证全部路产价值在收费权经营期限内全部收回及相关收费路桥特许经营权可于摊销期满后全部摊销。当实际车流量与预测车流量产生重大差异时,本公司将重新预测总车流量并调整计提的折旧额(摊销额)”。

目前,本公司采用的是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于2019年出具的交通需求预测评估报告,根据本公司会计政策中每三年重新预测剩余期限总车流量的要求,本公司聘请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对郑州至漯河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郑漯路”)、漯河至驻马店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漯驻路”)、郑栾高速郑州至尧山段(以下简称“郑尧路”)、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郑州至开封段(以下简称“郑民高速郑开段”)、德上高速永城段(原济祁高速)(一期工程)(以下简称“德

上高速永城段一期”)、德上高速永城段(原济祁高速)(二期工程)(以下简称“德上高速永城段二期”)、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商丘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段(以下简称“商登高速商丘至航空港区段”)、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至登封段(以下简称“商登高速航空港区至登封段”)、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开封至民权段(以下简称“郑民高速开民段”)剩余经营期限的车流量重新进行预测。自2022年10月1日起按照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于2022年出具的《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漯河至驻马店段交通需求预测评估报告》、《郑栾高速公路郑州至许昌、平顶山段交通需求预测评估报告》、《郑民高速公路郑州至开封段、开封至民权段交通需求预测评估报告》、《德州至上饶高速公路永城段交通需求预测评估报告》以及《商登高速公路商丘至航空港段、郑州至登封段交通需求预测评估报告》预测结果调整上述路桥剩余经营期限的固定资产单位折旧额或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以保证全部路产价值在收费权经营期限内全部收回及相关收费路桥特许经营权可于摊销期满后全部摊销。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后,经测算,对本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影响金额(人民币万元)

固定资产增加 2,530.74无形资产增加 752.26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53.38递延收益增加 213.52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820.75盈余公积增加 230.21未分配利润增加 2,071.90

合并利润表项目 影响金额(人民币万元)

营业成本减少 3,283.00其他收益减少 213.52所得税费用增加 767.37净利润增加 2,302.11

注:最终影响数以本公司定期报告所披露的金额为准。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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