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制定市场激励措施使用市场推广费审批
权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制定市场激励措施使用市场推广费审批权限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及时性、便捷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决定自2023年起,授权公司总经理制定市场激励措施,激励措施所使用的市场推广费用一年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年度营业利润的10%,总经理在决定上述授权事项后,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将有关文件提交董事会备案,凡超出上述授权范围的事项,均应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备查文件
《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