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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7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3-026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于2023年2月16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亿纬锂能零号会议室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金成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名,实际参加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2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成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刘建华、江敏、艾新平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刘建华、江敏、艾新平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实施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相关协议书或确认文件;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关联董事刘建华、江敏、艾新平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1、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控股”)子公司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泉新材料”)销售电池级氢氧化锂及电池级碳酸锂,交易金额自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超过3,340万元(不含增值税);拟向金泉新材料采购正极材料、碳纳米管导电浆料等原材料,交易金额自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超过13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拟向亿纬控股子公司惠州亿纬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预镀镍钢带,交易金额自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超过150万元(不含增值税)。

2、设备转让

公司孙公司惠州亿纬集能有限公司拟将部分设备以其账面价值,即不低于人民币

176.69万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转让给金泉新材料子公司惠州金泉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刘金成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动力”)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通汇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亿纬动力孙公司惠州亿纬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两年;公司子公司荆门亿纬创能锂电池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两年。

为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为上述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本次担保尚未签署协议或相关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1)。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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