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芒果文旅投资有限公司向参股公司湘潭芒果文旅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芒果文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芒果文旅”)根据参股公司湘潭芒果文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芒文旅”)的资金需求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湘芒文旅相关业务开展和公司整体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同时,湘芒文旅第一大股东湘潭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其同条件、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对象湘芒文旅履约能力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独立董事:王林、徐莉萍、赵文挺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