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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7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2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2月1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皇氏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公司”)开发的A7#楼预计于2023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现属于预售阶段,尚不具备交付房屋、办理产权证的条件。按照银行政策和相关商业惯例,产业园公司拟为购房客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63万元。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及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担保期限为自银行发放贷款至购房人办妥房产抵押登记手续为止,担保协议暂未签署。

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购买所开发项目的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

性担保,有助于加快所开发项目的销售、回款工作的顺利推进,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3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1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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