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2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会文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2月16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14.60元/股向符合条件的54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计划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