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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兴菌业:关于不向下修正众兴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7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众兴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重要提示:

1、截至2023年02月1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0%的情形,触发“众兴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众兴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03月31日,如再次触发“众兴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2023年03月31日之后(即从2023年04月01日起),若再次触发“众兴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众兴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02号”文核准,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公开发行了92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20亿元,存续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7】848号”文同意,公司9.20亿元可转债于2018年01月0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众兴转债”,债券代码“128026”。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的规定,“众兴转债”自2018年06月19日开始转股,转股期间为2018年06月19日至2023年12月13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1.74 元/股,目前最新转股价格为11.26元/股。

(二)“众兴转债”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众兴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1.74元/股。

2、2018年05月15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众兴转债”转股价格由11.74元/股调整为11.6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8年05月15日生效。《关于第一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86)详见2018年05月0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2019年05月22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众兴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1.64元/股调整为11.5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05月22日生效。《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详见2019年05月1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2020年06月05日,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众兴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1.54元/股调整为11.4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06月05日生效。《关于“众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详见2020年05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2021年05月20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众兴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1.45元/股调整为11.3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05月20日生效。《关于“众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详见2021年05月1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2022年05月19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众兴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1.36元/股调整为11.2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05月19日生效。《关于“众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7)详见2022年05月1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本次不向下修正“众兴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约定:“在“众兴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公司股价自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02月16日期间,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的情形,已触发“众兴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以及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提升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2023年0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众兴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03月31日,如再次触发“众兴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2023年03月31日之后(即从2023年04月01日起),若再次触发“众兴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众兴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02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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