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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原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6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通讯会议不设固定场所,主会场在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2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李豪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监事李豪先生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监事韦剑涛先生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09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本次审议调整的上市方案内容已经获得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2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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