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1 证券简称:标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标榜股份”)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0.2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0,562.50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3,804.54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06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 投资进度(%) | 项目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新能源汽车电池冷却系统管路建设项目 | 20,558.19 | 1,599.41 | 7.78 | 2024年02月21日 |
2 | 汽车动力系统连接管路及连接件扩产项目 | 17,571.75 | 3,222.04 | 18.34 | 2023年02月21日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540.87 | 494.09 | 7.55 | 2023年02月21日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2,000.00 | 12,069.25 | 100.58 | - |
合计 | 56,670.81 | 17,384.79 | 30.68 | -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1 | 汽车动力系统连接管路及连接件扩产项目 | 2023年02月21日 | 2024年02月21日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3年02月21日 | 2024年02月21日 |
(二)本次延期原因
1、汽车动力系统连接管路及连接件扩产项目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团队密切关注项目建设情况。2022年上半年汽车行业受新冠疫情、芯片结构性短缺影响,消费者购车需求下降,主机厂生产节奏放缓,导致公司扩产项目实际进展低于预期。为了保证募投项目顺利、持续推进,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汽车动力系统连接管路及连接件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2月21日。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2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研发中心设备采购节奏放缓,且公司采购设备多为定制化进口设备,定制化程度高,采购流程长,导致实际进度慢于预期。为了
保证募投项目顺利、持续推进,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2月21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对募投项目建设。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汽车动力系统连接管路及连接件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2月21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汽车动力系统连接管路及连接件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2月21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实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的变更,
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标榜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标榜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标榜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