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15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由于本次审议事项紧急,经全体监事确认,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于2023年2月16日上午9: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3、公司监事会主席马银良先生主持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尚未正式颁布及生效,若《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与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存在不相符之处,公司将根据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依法调整《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以使其符合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