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54号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你公司股票因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我部关注到,你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大量回复投资者关于“ChatGPT”及“AIGC”等相关问题。其中,你公司表示在AIGC赛道已从底层计算能力、中间层大模型算法能力和上层行业应用方面进行布局和持续研发投入,将会持续发布AIGC的支撑产品;你公司在人工智能服务器领域的市占率位居全球AI服务器市场第一,在中国市场份额已连续五年保持50%以上。我部对上述事项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进行核查并作出书面说明:
1、请结合你公司AIGC、人工智能服务器等业务相关的具体产品、应用情况、实现的收入规模、行业竞争情况、技术研发进展等,说明互动易回复表述的具体依据,相关回复是否审慎、客
观,并充分提示相关业务技术研发、应用实践、行业竞争等风险。
2、请根据本所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3、请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最近一个月是否有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形,未来三个月是否有减持计划。
4、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