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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晨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6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12月19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故此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2022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6日出具了《晶晨股份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33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411,120,000股增加至413,431,70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3日出具了《晶晨股份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064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413,431,708股增加至413,499,88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及第三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

鉴于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1,120,000元。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3,499,880元。
2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11,120,000股,全部为普通股。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13,499,880股,全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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