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公告编号:2023-028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择交易对方;
(三)根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
(四)根据相关要求或者公司认为有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
(五)公司不应对所涉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交易价格未确定、交易对方情况不明朗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公司监事至少应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监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检查时,有利害关系的董事或股东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内容、数量、金额等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并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发生因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应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保护性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有冲突时,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