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公告编号:2023-018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董事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10年。
第九章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的议案一经形成决议,即由公司总经理领导、组织具体事项的贯彻和落实,并就执行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汇报。董事长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
第十章 附 则第三十三条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本规则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的有关条款与《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应及时修订本规则。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所称“内”、“以上”,都含本数;“过”、“超过”,都不含本数。第三十六条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