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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科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5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通过电话或微信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史卫利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要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的时限要求,并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撤回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申请文件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史卫利于2023年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使得公司不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因此公司决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申请文件(简易程序)。因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次终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后续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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