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召开了第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2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露的《湖南海利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该事项已经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近日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变更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聘请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业务的审计机构,原委派陈长春先生、邹青栩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曙晖先生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青栩先生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曙晖先生工作调整,现委派胡绪峰先生接替邹青栩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赛红女士接替王曙晖先生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继续完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等。变更后的财务报告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长春先生、胡绪峰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陈赛红女士。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绪峰:于2010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赛红:于200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4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版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胡绪峰先生和陈赛红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绪峰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行政监管措施: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胡绪峰 | 2021.11.17 | 行政监管措施 | 广东证监局 | 因在天龙集团2018、 2019年报审计中未恰 当评价专家工作等被 出具警示函 |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鉴证业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
2、变更签字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