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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恩康: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4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0日以电话或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林姿丽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江苏博创园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

为公司稳步实现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价格受让南京百家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博创园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江苏博创园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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