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绰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及上海挚者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并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温州盎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取得上海正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97.1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如下:
经核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包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控制的机构,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以及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