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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森源:关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5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进展的公告

河南宏森融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中原金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宏森融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森融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16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其一致行动人中原金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金象”)通过“中原金象河南民营上市公司发展支持2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68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宏森融源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原金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4,85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0%。

2、宏森融源本次增持公司股份74,01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6%,系通过司法拍卖方式竞得,待该笔股份完成过户后,宏森融源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原金象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8,8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6%。本次增持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宏森融源计划自2022年11月3日起6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司法拍卖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0%,即不低于92,975,698股。

近日,公司收到宏森融源出具的《关于增持进展的告知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增持期间内,宏森融源通过司法拍卖方式竞得公司股份74,01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主体:河南宏森融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增持目的:基于对上市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

3、增持方式: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增持。

4、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增持期间增持均价增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宏森融源2023.2.144.22元/股74,017,4007.96%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增持前增持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宏森融源42,161,2004.53%116,178,60012.50%
中原金象52,689,4005.67%52,689,4005.67%
合计94,850,60010.20%168,868,00018.16%

二、后续增持计划

宏森融源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根据增持计划开展后续增持工作。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宏森融源,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河南省财政厅。

4、宏森融源及一致行动人中原金象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公司将继续关注大股东后续增持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宏森融源及中原金象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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