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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豁免会议通知时限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同意豁免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参与莘县项目土地竞拍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双碳”发展战略,拓展生态环保产业,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拟收购山东省莘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莘县项目”)。基于该项目泰达环保拟参与竞拍莘县项目用地,本次拟竞拍土地为莘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用地,位于聊城市莘县朝城镇南关二村,土地编号为2021-69号,土地面积28,323平方米(42.5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竞拍起始价581万元。

董事会同意授权泰达环保在581万元至800万元价格区间内参与本次莘县项目用地竞拍。

若本次土地竞买成功,项目投资事宜还需履行公司审批程序。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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