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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5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股东负责的精神,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内部业务及组织架构调整的需要,公司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调整,董事、总经理陈均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经核查,陈均先生的辞去总经理职务的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经核查王兆春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能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公司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兆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付林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公司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补选付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小宁 黄宝山 杨永兴

2023年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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