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3日通过专人送达、邮递、传真、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剑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