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八届八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2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本公司全资孙公司——滕州金晶玻璃有限公司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编号为临2023-003号临时公告(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的公告)
二、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滕州金晶玻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编号为临2023-004号临时公告(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