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通讯表决方式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梁晨女士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完成,公司总股本由213,333,334股增加至230,601,77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13,333,334元变更为230,601,779元。同意按以上发行后的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