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1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9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陈涛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议案一《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发展经营战略所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科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保障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长期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二《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申请人民币2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陈涛先生依法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
律文件。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三《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申请人民币8.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陈涛先生依法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四《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陈涛先生依法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五《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人民币8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陈涛先生依法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
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议案六《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陈涛先生依法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议案七《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6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陈涛先生依法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八《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8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陈涛先生依法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九《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8.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陈涛先生依法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十《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6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陈涛先生依法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十一《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2022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通过议案十二《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3月1日下午14:30在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胜宏科技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