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鉴于万胜物联预计发展周期较长,短期内企业经营发展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公司及关联方共同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万胜物联的持续经营,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表决。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 波年 月 日
独立董事:
肖 燕年 月 日
独立董事:
尤敏卫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