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2023-04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张轩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411,546,930股无限售流通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5.56%。其中,张轩松本人持有881,724,522股公司股份,张轩松的一致行动人(喜世润合润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喜世润合润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喜世润合润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喜世润合润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喜世润经世57号私募投资基金)持有529,822,408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方式及数量:张轩松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750,369股(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即2023年3月7日开始;减持期间不超过6个月。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张轩松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881,724,522 | 9.72% | 大宗交易取得:5,500,000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3,070,615股 其他方式取得:873,153,907股 |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IPO原始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通过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张轩松 | 881,724,522 | 9.72% | 家庭资产规划(注2) |
喜世润合润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6,771,278 | 0.85% | 家庭资产规划(注2) | |
喜世润合润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7,218,264 | 0.85% | 家庭资产规划(注2) | |
喜世润合润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1,986,200 | 0.90% | 家庭资产规划(注2) | |
喜世润合润5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4,208,180 | 0.82% | 家庭资产规划(注2) | |
喜世润合润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19,638,486 | 2.42% | 家庭资产规划(注2) | |
合计 | 1,411,546,930 | 15.56% | — |
注1::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注2:具体详见公司公告《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21-006)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通过其他方式减持股份情况:
张轩松先生于2022年5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亿8千万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1.98%。具体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临-2022-17)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张轩松 | 不超过:90,750,369股 | 不超过:1%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90,750,369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90,750,369股 | 2023/3/7~2023/9/6 | 按市场价格 | 大宗交易取得、集中竞价交易取得、其他方式取得 | 归还个人借款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张轩松先生于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交易中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日,张轩松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张轩松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交易中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日,张轩松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张轩松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系张轩松先生归还个人借款需求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划实施期间,张轩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股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