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国芯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4

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前,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天津天创保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创保鑫”)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天创华鑫现代服务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创华鑫”)、魏宏锟(天创保鑫、天创华鑫、魏宏锟合称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821,540股,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为7.0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21,54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6.01%。

●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收到公司股东天创保鑫、天创华鑫、魏宏锟出具的《关于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达1%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名称1天津天创保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88号2-2233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13日
名称2天津天创华鑫现代服务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风电产业园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13日
名称3魏宏锟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生昌里*****
权益变动时间不适用(未减持)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权益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天津天创保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宗交易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13日人民币普通股872,6970.36%
天津天创华鑫现代服务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宗交易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13日人民币普通股1,527,3030.64%
魏宏锟大宗交易不适用(未减持)人民币普通股00
合计2,400,0001.00%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天津天创保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合计持有股份4,521,2401.88%3,648,5431.52%
其中:无4,521,2401.88%3,648,5431.52%
(有限合伙)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天津天创华鑫现代服务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7,912,6203.30%6,385,3172.66%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7,912,6203.30%6,385,3172.66%
魏宏锟合计持有股份4,387,6801.83%4,387,6801.83%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4,387,6801.83%4,387,6801.83%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16,821,5407.01%14,421,5406.01%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6,821,5407.01%14,421,5406.01%

备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