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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成科技: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结构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接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3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结构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间接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间接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系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句容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骏成合伙”)的股权结构变动。

2、本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权结构变动,不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的公司表决权比例,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一、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骏成合伙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发祥的通知,近日骏成合伙有限合伙人黄小龙与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发祥签署《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书》,黄小龙将其持有的骏成合伙9,928元合伙份额全部转让给应发祥。

二、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结构变动所涉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黄小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信息:6205231980********。

(二)受让方

应发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信息:3304021971********,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骏成合伙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骏成合伙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本次骏成合伙股权结构变动前本次骏成合伙股权结构变动后
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应发祥355.925526.3064356.918326.3798
黄小龙0.99280.07340.00000.0000
其他合伙人996.081773.6202996.081773.6202
合计1353.0000100.00001353.0000100.0000

本次骏成合伙股权结构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发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640,1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7%;骏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0,441,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6%;应发祥先生通过骏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377,4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1%。

本次骏成合伙股权结构变动后,应发祥先生、骏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保持不变,应发祥先生通过骏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增加至5,392,4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3%。

四、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骏成合伙股权结构变动后,应发祥先生及其配偶薄玉娟女士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均保持不变,应发祥先生仍为骏成合伙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控制骏成合伙所持公司股份的全部表决权。因此,应发祥先生及其配偶薄玉娟女士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比例71.28%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骏成合伙股权结构变动前本次骏成合伙股权结构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应发祥14,640,13520.1714,640,13520.17
薄玉娟16,658,07222.9516,658,07222.95
骏成合伙20,441,79428.1620,441,79428.16
合计51,740,00171.2851,740,00171.28

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间接持股情况发生变动,不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的公司表决权比例,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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