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苏德鑫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离任后,苏德鑫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经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推荐,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查,监事会提名周远平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监事职责,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2023年度项目投资计划》;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投资参股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
公司吸收合并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3年2月14日
附件:
周远平先生简历周远平,男,1973年4月出生,1993年9月参加工作,本科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审计师。2005年3月至2016年8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审计部财务审计一科副科长,包钢(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审计部)纪检监察审计三组副科级纪检员、审计五组副科级纪检员,包钢(集团)公司审计部审计一室主管、审计三室主任,包钢(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派驻纪检监察三组副组长;2016年8月至2017年2月,任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包钢(集团)公司纪委委员、常委、审计部部长;2018年3月至2019年12月,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市场营销部)部长;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任包钢(集团)公司纪委委员、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2020年6月至今,任包钢(集团)公司纪委常委、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