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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比例变动达到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4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比例变动达到1%的公告股东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公司特定股东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徐州华诚”)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2,05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2%。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2022年11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及其一致行动关系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合计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2022年11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2023年1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徐州华诚)》。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徐州华诚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变动达到1%的告知函》,徐州华诚于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2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2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达到1%。徐州华诚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振斌先生具有一致行动关系,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新沂市北沟街道黄山路10号A栋1007-6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11月15日-2023年2月13日
股票简称华信新材股票代码300717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增持/减持比例(%)
A股1,027,8001
合 计1,027,800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59,095,60057.558,067,80056.5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8,174,00056.6057,146,20055.60
有限售条件股份921,6000.90921,6000.9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徐州华诚的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8.备查文件
徐州华诚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变动达到1%的告知函》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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