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以下简称“首发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保荐代表人丁旭先生、邓睿先生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邓睿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首发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根据中信证券的安排,现委派吴霞娟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邓睿先生继续履行公司首发上市项目后续持续督导工作,相关业务已交接完毕。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发上市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丁旭先生、吴霞娟女士。法定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董事会对邓睿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附:吴霞娟简历吴霞娟女士,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从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