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13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钟国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廖建新先生、黄铁飞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本事项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