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13日在杭州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1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长朱江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王建荣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