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剑平先生和俞彩娟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经全部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可转债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可转债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张) | 占其所持可转债数量比例(%) | 占公司可转债剩余数量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叶剑平 | 是 | 335,900 | 100.00 | 11.49 | 2022年8月24日 | 2023年2月10日 | 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
俞彩娟 | 是 | 83,279 | 100.00 | 2.85 | 2022年8月24日 | 2023年2月10日 | 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
合计 | - | 419,179 | - | 14.34 | - | - | - |
2、截至本次可转债质押解除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可转债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有数量(张) | 占公司可转债剩余数量比例(%) | 剩余质押可转债数量(张) | 剩余质押数量占其所持可转债比例 (%) | 剩余质押数量占公司可转债剩余数量比例(%) |
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 | 1,211,763 | 41.45 | 1,211,763 | 100.00 | 41.45 |
叶剑平 | 335,900 | 11.49 | 0 | 0.00 | 0.00 |
俞彩娟 | 83,279 | 2.85 | 0 | 0.00 | 0.00 |
合计 | 1,630,942 | 55.79 | 1,211,763 | - | 41.45 |
注: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1.45%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可转债解除质押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变动及质押风险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