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3-004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IPO募集资金使用披露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在IPO招股说明书对募集资金使用有详细的披露,但在募集资金后续公告中未遵循信息披露一致性原则作详细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IPO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和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 1938号)核准,公司于2011年11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00元。截至2011年12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762,697.34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5,237,302.66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广会所验字[2011]第10002030276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9月21日,公司募投项目中的“新型功能膜专用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和“技术中心项目”两个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为 25,825.19万元,节余的募集资金为316.26万元,具体使用募集资金及节余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2年1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投 资 项 目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新型功能膜专用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 18,169.83 | 24,141.45 | 24,062.34 | 79.11 |
技术中心项目 | 2,000.00 | 2,000.00 | 1,762.85 | 237.15 |
收购汕头市远东轻化装备有限公司 | - | 2,782.28 | 2,782.28 | - |
偿还银行贷款 | - | 2,800.00 | 2,800.00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 2,800.00 | 2,800.00 | - |
合计 | 20,169.83 | 34,523.73 | 34,207.47 | 316.26 |
募集资金累计使用节余情况
募集资金累计使用节余情况 | 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净额 |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 ||||
新型功能膜专用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 技术中心项目 | 收购汕头市远东轻化装备有限公司 | 偿还银行贷款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79.11 | 237.15 | - | - | - | 733.48 | 1,049.74 |
议案》,同意直接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新型功能膜专用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的自筹资金65,410,422.72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 目 名 称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
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广会所专字[2012]第10002030288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各自发表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三)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①201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8,000,000.00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1、新型功能膜专用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 181,698,300.00 | 65,410,422.72 |
其中:土地款 | - | 20,120,587.00 |
建筑工程款 | - | 19,394,874.00 |
机器设备款 | - | 25,894,961.72 |
2、技术中心项目 | 20,000,000.00 | - |
合 计 | 201,698,300.00 | 65,410,422.72 |
②201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5,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③201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新型功能膜专用设备生产基地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59,716,200.00元对新型功能膜专用设备生产基地项目追加投资,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
④201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8,000,000.0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⑤201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汕头市远东轻化装备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782.28万元及自有资金4,217.72万元向叶培君收购其所持有汕头市远东轻化装备有限公司80%股权。
(四)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首发募投项目新型功能膜专用设备生产基地项目、技术中心项目分别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2016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49.74万元(含利息)(截至2016年9月21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证上〔2009〕106号)第 6.23 条“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
上市公司将少量节余资金用作其他用途应当履行以下程序:(一)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二)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三)董事会审议通过。”等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并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按照最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6条“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第6.3.5条规定的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达到或者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的,还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新型功能膜专用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和“技术中心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依然符合此最新的规定。
截至2016年9月21日,公司募投项目中的“新型功能膜专用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和“技术中心项目”两个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为25,825.19万元,节余的募集资金为
316.26万元。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的影响,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77.96万元。
三、IPO募集资金使用披露未遵循前后一致性原则的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投资概算及具体投资内容,包括:(1)设备仪器,包含检测仪器、办公设备等具体型号及数量;(2)研发软件,包含开发软件及绘图软件具体名称型号及数量。
但在2016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相关公告中,公司披露IPO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时未遵循前后一致性原则,未能保持信息披露详略一致性。公司现就相关情况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1、“研发中心”募投项目软件购买情况对比表
2、部分软件实际购买与计划购买存在差异的原因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使用需求,结合当时最新软件市场,经审慎考虑,挑选部分功能近似的国产软件替代进口软件,保障公司募投项目顺利开展;且经与软件供应商充分沟通,软件供应商给予一定优惠,软件采购成本降低。公司IPO项目软件购买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长远要求,有利于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由此造成投资者对公司IPO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理解不便,公司在此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公司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内部相关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
序号 | 《招股说明书》披露计划购买产品 | 实际购买产品 |
1 | PDM | CAXA |
2 | AUTOCAD | |
3 | SOLIDWORK | SOLIDWORK |
4 | EPLAN | |
5 | SAP软件 | 金蝶ERP |
6 | - | compuplast |
7 | - | hypermill |
合计 金额 | 6,550,000.00元 | 6,330,064.23元 |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加强内控管理,提升信息披露专业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全面性、一致性、准确性。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