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23年2月6日通过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其中董事曾展晖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杨芳欣先生代为表决;董事朱小梅女士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王伟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定于2023年2月27日下午2点45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
相关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备查文件:
1、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