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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风险提示截至目前,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12.6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1.9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590.33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20.33亿元。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723.33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重庆上善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上善置地”)接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重庆分行”)提供的融资展期,其中一笔15,000万元的融资展期,展期期限30个月,另一笔50,000万元的融资展期,展期期限27个月,同意作为担保条件:重庆上善置地以其名下部分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对前述两笔融资展期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2年4月29日和2022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2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500.0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198.2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79.92亿元,

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21.88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2022年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8)。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股东大会审批额度本次使用前担保余额本次使用前剩余可使用余额
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70%1198.20590.33607.87
<70%79.9220.3359.59
合计1278.12610.66667.46

注:实际担保余额以融资放款时点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重庆上善置地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08年4月29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陶永红;

(五)注册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198号;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开发、销售体育设施;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渝能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134,725.371,314,270.81
负债总额1,098,502.751,076,507.09
长期借款0.000.0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0.00
流动负债851,306.47894,610.49
净资产36,222.62237,763.72
2021年1-12月(经审计)2022年1-12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68,280.1373,419.80
净利润6,858.52-26,146.91
利润总额9,444.40-26,428.68

注:如上表中合计数存在差异,主要系四舍五入导致存在尾差。

其他情况:重庆上善置地因流动资金不足、无力偿还所欠债务导致债务违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目前正在积极与各债权人沟通债务清偿及相关债务展期事项,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其相关债务展期顺利进行。

三、本次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重庆上善置地的担保人对两笔融资承担连带责任,一笔15,000万元的融资展期,展期期限30个月,另一笔50,000万元的融资展期,展期期限27个月,担保条件:公司对前述两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112.6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1.9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590.3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24.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20.3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1.18%。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23.3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97.6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担保情况参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逾期担保情况参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债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五、备查文件

担保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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