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10:00在苏州市新区竹园路209号创业园3号楼2301举行。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郑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授信的银行包括多家银行,具体授信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项目贷款借款等品种。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