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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达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担任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于2023年2月2日-2月3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2023年2月2日-2月3日对财达证券进行了现场检查,参加人员为赵启、汪家富、邓松、汤鹏。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财达证券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财达证券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询问等必要程序,本次检查内容主要涉及:

1、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3、公司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6、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

7、其他保荐机构认为应关注的事项等。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财达证券2022年以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获取了财达证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机构设置及变更、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对三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财达证券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访谈。核查意见:

财达证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治理制度,并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职责范围进行了明确,本年度上述机构均在授权范围内履行相应职责,公司制订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公司三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董事、监事均已对相关决议进行签名确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履行职责。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财达证券2022年以来,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对于财达证券的信息披露文件均进行了审阅,审阅的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定期报告、相关制度文件以及公司其他公告,并对财达证券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财达证券2022年以来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三会文件、定期报告、财务数据等资料,并与公司财务部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交流,对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财达证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保持了较好的独立性,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违规资金往来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财达证券出具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2)2710146 号)等资料,并对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21年12月销户,2022年度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财达证券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的管理制度、股东大会审议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财达证券对关联交易设置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合法合规,财达证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且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事项均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财达证券对外担保制度及对外披露的定期报告以及相关三会文件,并对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截至现场检查之日,财达证券不存在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

3、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财达证券的会议决议文件、对外披露公告,查询了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沟通,对公司的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财达证券重大对外投资事项的决策及实施过程符合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

(六)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访谈了财达证券相关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了解了财达证券2022年以来的经营情况,查阅了公司公告等有关经营情况的内容,并基于行业公开材料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情况。

核查意见:

公司2022年以来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环境受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国内新冠疫情冲击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金融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导致公司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整体下滑,预计公司2022年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约53%到60%;公司本身经营情况良好,预计随着证券市场的企稳,公司主营业务市场发展前景良好。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证券市场具有较强的波动性,提请公司关注市场波动风险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并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现场检查人员未发现财达证券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财达证券根据检查人员的要求提供了必要的文件资料,对本次检查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中信建投证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的有关要求,对财达证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通过本次现场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2022年,财达证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同时,财达证券本年度主营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业绩变动情况符合证券行业整体变化趋势。保荐机构后续将按照有关要求持续监督公司规范运行,切实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汪家富郑 欣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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