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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1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年11月3日和2022年11月21日,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2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25.7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5.1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0.6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该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6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30%;其中,实际被担保方北京莱茵服装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朗姿股份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申请3,000万元最高债权额度,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医管”)为朗姿股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提供无偿连

带责任保证。

朗姿医管为公司提供本次连带责任保证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担保方及担保金额在以上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额度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再次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提供本次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注册资本:442,445,375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0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63号

经营范围:生产服装;销售服装、日用品、鞋帽箱包、五金、婴幼儿用品、化妆品、玩具、皮革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仓储服务;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关于股东数量及其持股情况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685,075.14515,356.47
负债总额323,194.96155,681.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95,628.78296,105.81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366,521.46287,643.67
利润总额19,005.7413,769.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744.8914,203.68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申东日先生、翁洁女士

3、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各笔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延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6、最高担保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

7、担保范围: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8、协议签署日:2023年2月9日

9、协议签署地:北京市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韩亚资管及其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8.55万元(其中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父亲申炳云先生向公司提供的借款利息11.82万元)(未经审计)。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0,000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60,000万元(此处总金额与总余额的统计为剔除多方担保时重复计算的金额),占公司2021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3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公司2021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朗姿医管与南京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申东日与南京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翁洁与南京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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