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2月3日以本公司OA系统、打印稿、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向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