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发出。
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等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元六鸿远(成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参股公司成都四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四派”)提供人民币200.00万元的借款用于其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周转,借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1年,年化借款利率为3.75%。成都四派的其他股东金珠、成都四派鸿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