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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云: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0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及其他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发表以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交易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报告期内,除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3072万元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经审阅相关资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本次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

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合理、完善,经运行检验证明是可行和有效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将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持续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使其对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以维护和确保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关于利润分配

由于公司2022年度出现亏损,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故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2023年度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增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对关联方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此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对关联方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了事前审核,其充分反映了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目前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资料,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各类风险;能够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经营,未发现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该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状况,有利于公司及时有效防范相关风险。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徐盛明 谢罡 张学军

2023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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