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8转债代码:127032 转债简称:苏行转债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3年2月27日下午召开,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行董事会。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27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上午9:15至2023年2月27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行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行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行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1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行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3年2月1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苏州银行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议案 | 议案1、2、3、4 为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选举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8)人 |
1.01 | 崔庆军 | √ |
1.02 | 赵琨 | √ |
1.03 | 王强 | √ |
1.04 | 张小玉 | √ |
1.05 | 张统 | √ |
1.06 | 钱晓红 | √ |
1.07 | 李建其 | √ |
1.08 | 张姝 | √ |
2.00 | 关于选举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2.01 | 刘晓春 | √ |
2.02 | 范从来 | √ |
2.03 | 兰奇 | √ |
2.04 | 李志青 | √ |
2.05 | 陈汉文 | √ |
3.00 | 关于选举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 | 应选人数 |
议案 | (3)人 | |
3.01 | 孟卫元 | √ |
3.02 | 丁建国 | √ |
3.03 | 顾春浩 | √ |
4.00 | 关于选举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4.01 | 侯福宁 | √ |
4.02 | 陈志 | √ |
4.03 | 叶建芳 | √ |
第一至四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均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董事会换届选举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上述议案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第二项议案所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通知同时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本行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2月16日和2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办法: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苏州银行大厦(邮编:215028)联系人:史先生 李先生电话:0512-69868125,0512-69868509传真:0512-65135118
5.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66”;投票简称为“苏行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投票的议案。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第一至四项议案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4)本次股东大会未设置总议案。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系统投票。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 备查文件
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2月27日在苏州召开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案例 | 议案1、2、3、4 为等额选举 | 采取等额投票,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选举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8)人 | |
1.01 | 崔庆军 | ||
1.02 | 赵琨 | ||
1.03 | 王强 | ||
1.04 | 张小玉 | ||
1.05 | 张统 | ||
1.06 | 钱晓红 | ||
1.07 | 李建其 | ||
1.08 | 张姝 | ||
2.00 | 关于选举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
2.01 | 刘晓春 | ||
2.02 | 范从来 | ||
2.03 | 兰奇 | ||
2.04 | 李志青 | ||
2.05 | 陈汉文 | ||
3.00 | 关于选举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3.01 | 孟卫元 | ||
3.02 | 丁建国 | ||
3.03 | 顾春浩 |
4.00 | 关于选举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4.01 | 侯福宁 | ||
4.02 | 陈志 | ||
4.03 | 叶建芳 |
注: 1.议案一至四适用累积投票制投票,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一,有8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8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8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二,有5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监事(如议案三,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股东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股东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外部监事(如议案四,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外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外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统一代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