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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银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0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7转债代码:127032 转债简称:苏行转债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3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2月9日在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苏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行应出席监事8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委托出席监事1人,监事韩燕委托监事柯建新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建清主持,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提名孟卫元、丁建国、顾春浩为本行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提名侯福宁、陈志、叶建芳为本行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9日

附件:本行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孟卫元先生:1973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历任盛虹砂洗厂出纳、江苏盛虹印染有限公司主办会计、盛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盛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11月起任本行股东监事。

孟卫元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丁建国先生:1966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苏州市日杂品总公司主办会计、江苏新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苏州商场副总经理、苏州工业园区证券置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兼财务部经理等职。现任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1月至2019年12月任本行股东监事。丁建国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顾春浩先生:1975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张家港市东沙镇财政所会计、兆丰镇财政所会计、乐余镇财政所会计、总预算会计、结算中心副主任、张家港市财政局农财科副科长、张家港市财政局企业科科长。现任张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5月起任本行股东监事。

顾春浩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侯福宁先生,1964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上海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华瑞银行董事长、董事、爱建集团副董事长、董事等职。现任上海华瑞银行董事。2017年2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侯福宁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志先生,1963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人事司副处长兼福建泉州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人事司处长、副司长兼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业务一部主任(正局级)兼人力部主任,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财务司司长兼人民银行纪委委员、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银联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委员等职。现任普洛斯中国副董事长。2019年12月起本行外部监事。

陈志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建芳女士,1966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等职。现任本行独立董事、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2017年9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叶建芳女士未持有本行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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